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滑县:严禁销售非标电动三(四)轮车

2024-05-18 10:30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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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滑县:严禁销售非标电动三(四)轮车为进一步规范电动三(四)轮车市场经营秩序,强化电动车质量监管,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,现就全县流通领域车辆安全及相关产品监管工作提示如下:

  3.销售的车辆及车辆相关产品,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星空体育官网,并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(CCC认证);

  4.严禁销售无合格证,无厂名、厂址,无CCC认证标识,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电动三(四)轮车;

  6.不得非法改装、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、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、私自加装或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;

  2.查验车辆国家标准和认证标识(CCC认证),与随车证书、合格证信息是否一致,不购买无合格证、无厂名、厂址,无CCC 认证,未在工信部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》备案的车辆;

  3.不购买经营单位无法提供《车辆一致性证书》、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》和《机动车销售统一》的车辆;

  特别提醒:电动三(四)轮车上道路前,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,取得机动车号牌,驾驶员应持有相应准驾资格的机动车驾驶证,上道路行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。

  欢迎广大消费者对相关经营者的行为进行监督,若发现存在违法行为,请及时拨打“12315”进行举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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